大多数候选人:
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21年黑龙江省考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是关于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应考应届毕业生在学校由学校负责从考试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监护,体温测量记录和身体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省招生考试院报告。往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点大学自考试前14天起负责信息监测,异常情况及时向省招生考试院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往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市(地)级中学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的,市(地)级招生考试机构从考试前14天起负责信息监测,异常情况及时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第二个是关于候选人的核酸检测范围。考前14天内居住在省外的考生,以及居住在省内中高危地区的考生,必须在7天内持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考试前从海外回国的考生,应按要求进行核酸的分离和检测。相关考生入学时会将核酸检测结果报告给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第三,考生戴口罩。考生自备口罩,进出考点和考场时佩戴。鉴于黑龙江省冬季严寒,考场不能开窗通风,考生可在进入检查身份时短暂摘下口罩,并鼓励考生在剩余时间内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
其他群体参加防疫工作的考核,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黑招卫〔2020〕2号)的要求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黑龙江省考研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必须下载打印)
2.黑龙江省考研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必须下载打印)
黑龙江省高考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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