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现场确认,我省申请研究生招生55345人(含推荐免试生2169人),比2018年增加8582人,增幅18.4%。2019年全国考研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
为确保我省考研安全、稳定、有序进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单位将重点开展“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打击销售作弊设备”、“净化涉考网络环境”等五项考前、考中全面改善考试环境专项行动, “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考试作弊”,为考生创造公平、公正、安全、和谐的考试环境。
同时,我省2019年全国考研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生必须配合考试中心监考人员进行入学安全检查。所有考场将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耳机探测器等电子设备,严格查处使用高科技作弊设备作弊的行为。所有检查室应全程监控并录像。如发现有违纪违纪行为,将根据视频等材料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欺骗手段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考试作弊,将第一款规定的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或者让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违纪行为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学分档案,终身伴随考生。候选人在未来的招生和就业中可能会受到雇主的影响。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不要自己去尝试法律,共同营造一个廉洁积极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