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复试工作相关安排点击查看
注意:
1.护理学科:航天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考生,是原单位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3.符合“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国教师出国志愿”、“大学生义务兵役退役招募”、“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奖金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公布后五日内持相关证明向研招办和申请学院提出申请。
二、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通过资格考试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北京理工大学 2018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考生从网上下载);
2张准考证;
3 .身份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4 .学历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并提交本科生学生证);
学习学校日历年的成绩单(须加盖教育行政或人事部门公章);
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仅限同等学术能力考生,提交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和两份专家推荐书(仅适用于单独考试、军事项目较强的考生);
注: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规定
1.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为进入复试的考生制定初试成绩要求和复试方法。复试安排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访问校园网首页“机构设置”)。
2.实施差异复试。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成绩确定。各学科复试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各类别基础成绩,并报研招办备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项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后可以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外语听力、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部分科目测试实验技能)。详见《2018 年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合格的考生一律要求参加政审,未通过政审的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将在招生时进行。
5.为了保证复试的公平和公正,复试的要求、程序和结果都要公示。
监管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四.调整
1.学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转学。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本校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分数线和转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应该差不多,统考科目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