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019年硕士生录取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质量保证、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附件1:南京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各医院(科)在有足够的学生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合作精神、道德水准、个性特征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各学院(系)在符合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1。各医院(科)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各医院(科)在考虑复试名单时应注意复试人数、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平衡:
1.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依据: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和高校退役士兵人数另列)、2019年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各医院(部门)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和就业率等。
2.在计算招生计划数和总规模时,应包括免试生、统一考生、联合考生、单一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考生、离退休大学生考生。
二、强化复试考核质量
根据教育部要求,加强复试,注重考生的科研创新和一致表现。复试组织、差异比例、复试形式及评分方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英语听说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等。)原则上由各院(科)负责组织,各院(科)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科)复试的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3月6日至7日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前一周向社会公布,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检查。笔试部分的命题、造纸、纸包装、阅卷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操作;面试部分必须由面试组认真组织(每个复试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不少于1名),认真记录面试内容,并在面试结果和评语上签字。
1.3月6日至7日确定复试名单。要求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未经研究生院同意,所有考生不得自行通知来校复试。
每个学院(系)的复试名单确定后,要有复试通知书(必须注明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比例、科目、程序、排名方法、不同专业的等效考试方法)和复试名单(包括复试专业、姓名、考生人数、初试成绩等)。)将向毕业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