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得博士招生资格。目前,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翻译、药学、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机械、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管理、教育等8个学科门类。现已招收各种研究生9000多名,其中全日制7000余名,目前在校各种研究生2700余名。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100余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名,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按照本年度上线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和信息以教育部即将下达的招生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投档的人数为准。
2021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举办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预计招生计划为: 070300化学专业海岸带环境物理方向4人;083600生物工程专业海岸带生物工程方向2人;071000生物学海岸带生物学方向2人;070700海洋科学专业近岸海洋科学与技术方向3人;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海岸带环境科学与工程方向3人。
一、培养目标
烟台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烟台大学考研分数线,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当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出席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复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专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本科生。考生投档当初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投档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院专科结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结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投档当初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专科结业同等学力身分考取。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考取,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我校建筑学(081300)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出席全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1.报名出席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名)。
2.报名出席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考取)。
三、报名须知
1.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则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法,被具有施行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投档,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则中学规定期限内,全一年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